牙周病治療時間
牙周病建議治療時間
基本治療(牙周病統合性治療)實施的時間為
治療項目/時間
術前完整牙周檢查記錄/約20~40分鐘
術前進階牙菌斑控制/約20~40分鐘
全口牙根整平/約1~3小時
術後完整牙周檢查記錄/約20~40分鐘
術後進階牙菌斑控制/約20~40分鐘
治療步驟:
牙周健康情形篩檢→符合本計畫之治療對象→已核備實施牙周病統合性治療院所提出「事前審查」→審查通過後進行牙周病統合性治療
治療前會有一次的完整牙周檢查記錄及進階牙菌斑控制,全口牙根整平術,術後4~8週後會有另一次的完整牙周檢查記錄及進階牙菌斑控制,以評估治療成果。
治療的預期結果及治療後可能出現的不適症狀以及其處理方式
治療的預期結果:治療的目的在延長牙齒的使用年限。若病人能維持良好的口腔衛生習慣並且配合牙醫師的治療建議,在接受治療三至四週後,就可以出現牙周組織發炎減少以及牙周探測深度降低的結果。
治療後可能出現的不適症狀以及其處理方式:治療後常見的不適症狀包括牙齦退縮、牙縫變大及牙齒敏感等等。牙齦萎縮是發炎組織消腫後的正常現象,牙齒會顯得稍長,牙縫也可能變得略大。治療後牙齒對於溫差,尤其是冷熱或某些水果、甜食會較敏感,此種情況有可能在治療後三至四週逐漸改善,若敏感情形嚴重,可
牙周病治療之健保支付項目
在接受牙周病統合治療過程中,您的主治醫師除了為您進行牙周治療外,有可能同時進行一些牙周的輔助性治療。如果是以下的治療,屬於全民健保支付項目或者為本治療中之內含項目,除了部分負擔及掛號費外,牙醫師不會收取任何費用。
治療中可能使用的併行治療健保支付項目
進階牙菌斑控制及口腔衛教(內含)、X光片(
牙周病治療中非健保支付之項目
研究模型、牙周抗生素凝膠、牙周消炎凝膠、牙周組織引導再生手術(含骨粉、再生膜等)、牙周去敏感治療(排除頭頸部腫瘤電療後病患)、人工植牙手術、雷射手術、因美容目的而做之牙周整形手術、其他目前未列入健保支付項目之新科技與新材料。
本項計畫之治療除部份負擔與非健保支付項目外,不得再收取其他費用。當有任何自付費用可能發生時,牙醫師會在事前為您說明自費項貝、內容與金額,並且徵得您的同意!
局部麻醉風險說明
由於您的病情,可能接受局部麻醉,(前提是沒有局部麻醉禁忌症),除輔助治療順利施行外,可以使您免除治療時的痛苦和恐懼,並維護您生理功能之穩定,但對於部分接受麻醉之病人而言,雖然風險極低還是可能發生副作用及併發症。